全面总结我校2025—2026学年新闻宣传工作成果,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提升学校品牌影响力与社会美誉度,现决定开展本学年新闻宣传工作“先进个人”(教师)和“优秀通讯员”(学生)评选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先进个人(教师):全校在职教职工,从事或参与新闻宣传、品牌推广、信息报送、新媒体运营、宣传策划等相关工作(优先考虑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宣传对接人)。
优秀通讯员(学生):全校在籍学生,参与学校或所在学院、部门的新闻采写、摄影、新媒体运营、宣传策划等工作。
二、评选名额
先进个人(教师):3名
优秀通讯员(学生):8名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个人(教师)
1.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新闻宣传工作,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宣传敏锐度;
2.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组织或参与品牌宣传、新闻报道、新媒体运营等,成效显著;
3.在校内外媒体(含官网、官微、校外主流媒体等)发表稿件数量较多、质量较高,反响良好;
4.积极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完成重大活动宣传任务,提供新闻线索、素材或组织策划宣传;
5.无失实报道、抄袭行为或重大宣传差错。
(二)优秀通讯员(学生)
1.热爱宣传工作,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、摄影、新媒体运营或策划能力;
2.积极参与学校、学院或部门的新闻采写、编辑、摄影、排版、新媒体内容创作等工作;
3.本学年在校内媒体(官网、官微等)或校外媒体发表作品数量较多、质量较高;
4.工作认真负责,服从指导老师安排,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;
5.无失实报道、抄袭行为或重大差错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自主申报(5月6日—5月22日)
申报人填写对应申报表(见附件),附页撰写主要事迹材料(1000字以内)及相关佐证材料。电子版以“单位+姓名+申报类别”命名打包发送至2219680842@qq.com;纸质版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党政办公室305室。截止时间:2026年5月22日17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评审小组评审(5月25日—6月5日)
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组成评审小组,依据评选标准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,确定拟表彰名单。
(三)结果公示(6月8日—6月12日)
拟表彰名单在校内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,接受师生监督。
(四)表彰奖励
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。
五、奖励标准
1.先进个人(教师):颁发荣誉证书+奖金
2.优秀通讯员(学生):颁发荣誉证书+奖金
六、材料提交要求
(一)材料内容
1.《先进个人(教师)申报表》或《优秀通讯员(学生)申报表》;
2.主要事迹材料(附页,1000字以内);
3.相关佐证材料(如稿件链接、截图、获奖证书等,可另附)。
(二)提交方式
1.电子版:以“部门/学院+姓名+申报类别”命名,打包发送至邮箱:2219680842@qq.com;
2.纸质版: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/盖章后,报送至党政办公室(明德楼3楼305办公室)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,广泛宣传、积极动员,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开展。
2.严格标准,确保质量。坚持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的原则,严格对照评选条件,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。
3.注重实效,以评促建。通过评选活动,总结经验、树立典型,进一步推动学校品牌宣传与新闻宣传工作提质增效。
八、联系方式
1.联系人:余明思
2.联系电话:18223086799
3.电子邮箱:2219680842@qq.com
4.办公地址:明德楼3楼305办公室
九、附件
1.附件1:重庆安防职业学院2025—2026学年新闻宣传工作“先进个人”(教师)申报表
2.附件2:重庆安防职业学院2025—2026学年新闻宣传工作“优秀通讯员”(学生)申报表
